2.1 可枚举性

我们将要介绍一个涉及到集的大小的基本概念:可枚举(可数)集。

 

我们想当然的会认为一个只有几个元素的集合很小,有着一百个元素的集则挺大,规模为十亿的集就更加是伟哉大矣,而我们能想象大到极限的集合,可能就是一个拥有着无量元素的集。

 

然而从我们将要定义的理论来判断的话,一个像{1, 2, 3, ….} 这样的正整数无限集,实际上是相对而言算小的,数学上存在着无数多比它还大的集合!更确切地说,所有的有限集,以及有些无限集,是可数的(Countable)。不可数集比可数集要大,我们还是首先定义一下什么是可数集:

 

A set S is enumerable (akacountable) if there exists a function F : Z+→S that is onto.

一个集合S是可枚举的(即可数的),当且仅当存在一个从正整数到S的满射函数F

 

这样的一个满射方程F,我们称之为对S枚举Enumeration

【注:即此函数式说明了存在一种S与正整数集的对应关系】

 

直觉性地去理解这个定义还可以这么来思考:想象正整数集是一本厚度无限的书(所以它有第一页但没有最后一页)。如果一个集能被“塞进”这本书的话,这是一个可数集。也就是说该集的所有元素都能出现在书的某一页上,且保证每一页只对应一个元素。那么显然的,有些无限集因此是可数的:比如Z+正整数集它本身。枚举函数可以是F(x)= x,第一页上写1,第二页上写2 ……

 

值得注意的是,枚举函数F是满射的,但不一定要是单射或全函数(totalfunction):允许书本上出现空白页,也允许两页纸上写着同样的东西,这两种情况都不妨碍S是可枚举的,只要S不是“大”到容不进书里就足够了。

【注:即当我们一页页地翻开这本书的时候,我们最终可以遍历完该集,但不限制该集是用哪种规律、顺序呈现在书上的。首要保证的是“遍历”,所以以下的枚举是错误的:

1, 3, 5, 7 ……,2, 4, 6, 8 …..

从偶数部分开始,数字2出现在∞+1页,4出现在∞+2页……,而不是对于某个可准确赋值的数n,元素出现在nth页上】

 

2.2 有木有另一种定义方式?

你可能会想,为什么不定义说当存在一个全函数F: SZ+的时候,称S为可数的呢?原因是这样一来,就无法满足“枚举”这个概念的直观意义了。举个栗子:

Boolos 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左边的对应关系显然不是一个恰当的列举,因为BoolosBurgess

Burgess 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被放到同一页了,而且从中无法判别他们的出现顺序。

Jeffrey 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而且这么做的话,会导致所有集都是可数集了,方法就是我们可以让任意集的所有元素,都和“1”对应……

 

【注:后面还有一小段篇幅都是在论证为什么从SZ+的函数应该是满射的,而不需再说它是单射全函数之类的……其实从前面的书本比喻,就足够说明问题了,因此偷懒一下不再详述-w- …

 

2.3 可数集的例子

先过一遍课本上7~14页的内容,以下是对于其中一些例子的补充说明

【注:课本是Compubabilityand Logic, BBJ,以下结合课本和NOTES

 

Example 1.1

整数集:最简单的枚举方式是0, 1,-1, 2, -2…..,即f(1)= 0, f(2) = 1, f(3) = -1, f(4) = 2, f(5) = -2 ……当然还有很多的其他方法,比如f(1)不取零,或一次性列三个数再摆回负数部分等等。

 

Example 1.2

有序正整数对集:从这开始我们就可以初尝下神奇的康托尔对角线方法了!列举方式如左图

←水印....

算法:

For x in range 1 to infinity

       Add (1,x) to the list

       For y inrange 2 to x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For z in range 1 to x - 1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Add(y, z) to the list

 

【注:对角线方法能够保证我们总是能够遍历完这个矩阵上的每一个数字。因为这个方法不是等遍历完某一行/列后再开启下二行/列,巧妙的保证了算法的覆盖范围是全矩阵的,而且不会“卡死”在某一步而走不下去】

Example 1.3

正有理数集 The Set of positive rational numbers

需建立在有序正整数对集(ex1.2)的枚举基础上,我们把每一个正整数对(m,n)替换为一个有理数m/n,虽然这会导致有一大堆的冗余(比如2/2,3/3都是1),但不违背枚举函数的初衷J

 

【注:该例子也顺带证明了如果集合T是可数的,ST的子集,那么S也是可数的。因为存在这么一种办法,可以把T的所有元素排到列表上,再把列表上所有和S等价的替换为S的元素】

 

Example 1.5

有序正整数三元组 The set of ordered Triples of positive integers

我们从有序正整数二元组的基础上出发,回顾一下对角线法给出的结果

       L ={<1, 1>, <1, 2>, <2, 1>, <1, 3> .......}

如果把第二位上的数N,替换为L中的第N个元素,这将给出一个新的三元组<x,<y, z>>,如果对L中的每一个数做这样的替换,实际上就得出了所有正整数三元组的枚举。

 

但是我们还要再想一下为什么这个方法不会遗漏任何可能性。首先原来的对角线方法保证给出了所有的<1,x><2,x><3, x> ……那么以首位数为1的数列为例(<1,x>),作了替换后,可以保证x会替换成所有的二元数组,也就是说保证列出了所有首位数为1的三元数组<1,y, z>。以此类推,可以列出所有首位为2的三元数组,首位为3的三元数组…

【注:用相似的证明方式,可以说明所有的有序N元数组都是可数的】

 

Example 1.9

正整数有限序列集 The set of finite sequences of positiveintegers

“长度为N的有限序列”等价于“有序N元组”。正整数有限序列集S是一个无限集,但它的每一个元素都是有限长度的,即一个有序N元组。证明S是可数的有两种方法:

 

1、还是对角线方法:

设想一个长宽无限的表格,所有一元组列在第一行,二元组列第二行……然后就在这张巨大的表格上从最左上角开始玩那扭曲的Z字爬行。

 

2、质数因子编码:

pn为第n个质数(因此p1= 2, p4 = 7, etc),对于每个序列s =m1,….., mn),为其定义一个编码x

           x =p1m1×× pn mn

那么我们就可以定义一个函数是 F: XS. 比如说,和序列(2, 4) 匹配的编码就是 22×34= 324,与序列(1,1, 1, 1)匹配的是21×31×51×71= 210

【注:由此可见,质数编码法给出的匹配x大多数是极大的数,但目前的理论阶段我们不考虑其效用问题,只要这个方法可行、结果是有限的就可以了】

 

接下来还要验证F是满射的(forall sS,there is a corresponding xX),并且F是合理的函数(iff(xi) f(xj),then xixj)。前者是明显的,x的定义方式本身已经说明了这一点,每个序列都有一个匹配数x。所以我们主要看下后者,因为的确有如下的例子:

 324 = 22×34= 23×32×51,看起来324可以反编码出(2,4)(3,2 1)

感谢算数基本定理(Fundamental Theorem ofArithmetic),我们永远不能从同一个x中,反编码出两个不同的序列J。基本定理说:每个大于1的自然数均可写为质数的积,而且这些素因子按大小排列之后,写法仅有一种方式。比如10只能表达为2×5而不是5×2,因为违背了质因子从小到大排列的规则。32只能表达为2×2×2×2×2=25。那么我们回到刚才给出的例子,324的唯一质因子表达式是22×34,即反编码为序列(2,4)

【注:因此只要result % pi0,就不可以跳去尝试pi+123×32×51违反了这一规定】

 

F的定义域扩大到正整数集Z+的话,F就成为了我们的枚举函数,但注意因为XZ+F不是全函数。虽然所有正整数都可以表达为唯一的质因子积,但不是所有的正整数都是某个数列的编码,比如10=21×30×51,匹配序列(1,0, 1)并不是本例的正整数有限序列集的元素。所以“书本”的第十页是空白的,上面没有写着任何序列L

 

Example 1.10

正整数有限集的集合 The set of finite sets ofpositive integer

既然我们已经在1.9中得到了正整数有限序列集的枚举方法,那么简单粗暴的把<x1,x2 …., xn> 改个符号变成{x1,x2, …., xn} 就完事大吉啦~\(≧▽≦)/~   虽然这会得出一个超级冗余的漫射函数。。比如<1,2><1,1, 2><2, 1>是不同的序列,但都对应同一个集合{1,2}……

【注:枚举函数F: Z+Sequences Sets

2.4 可枚举性 vs. 有效可枚举性 Enumerability vs. Effective Enumerability

目前为止我们还只是在讨论一个集合是否是可枚举的(可数的),这是一个关乎集的大小的问题,即这个集合是否比自然数集有更多的元素。要满足一个集是可数的,我们只需要找到一个(当然,只存在于抽象概念上的)列出了所有元素的列表,但不需要给出生成这个列表的公式(recipeor formula for constructing the list)。当然了,给出一个有效的公式固然可以证明存在这么一个列表【注:如1.2中的算法】,但这不是证明的必要条件。

 

*现在我们开始设计到一个不同的概念:有效可枚举集合(effectively enumerable set),这些集合的元素列表可以通过遵循某个算法(algorithm)来生成。那么是什么来区别可枚举和有效可枚举呢?这就是关乎集的复杂性(complexity)问题了,而不是集的大小(size)

 

2.5 描述枚举的两个步骤 Two-step description ofenumerations

我们之前用到了这样一个逻辑:正有理数可以与正整数有序二元组,形成一一对应关系( m/n:= <m, n> ) 【注:即两者间存在一个双射函数bijection function】。我们又知道如何枚举所有正整数二元组,所以自然地正有理数也是可枚举的。再详细一些的话【注:感觉这里的描述累赘了。。。不知道为什么加入这一段】,为了说明有序二元组集S是可数的,我们需要展示存在一个从Z+S的满射函数,再展示了正有理数V可与有序二元组配对后。这就证明了存在一个枚举复合函g·f: Z+V,定义g: SV 是双射函数

 

2.6. 等势 Equinumerosity

集合AB是等势的当且仅当存在从AB的双射函数

Two sets A and Bare said to be equinumerous if and only if there exists a bijection from A toB.

(这个也是“两个集同样大小”的精确定义)

由此衍生:

       1、自等:   任何集A是和自身等势的;

       2、可交换:如果AB等势,则BA等势;

       3、可传递:如果AB等势,BC等势

 

2.7. 不可数集 Not Enumerable Sets

【注:原NOTES中是为每一个例子开一个新section,方便起见将其整合到一起了,这些集的中文名字想不出如何翻译更好,看英文名直观很多】

我们已经见证了很多可数集,虽然它们当中的相当一部分当你首次接触到时,直觉上会认为它们肯定不可数。那么我们接下来便要看看真正的不可数集长什么样子。

正整数所有集合的集是不可数的 (康托尔定理)

Theset of all sets of positive integer is not enumerable (Cantor’s Thereom)

首先要回忆的一个结论是:正整数有限集合的集是可数的 (也就是这个集中的每个元素,都是一个正整数有限集,结论在1.10中推出)。但当它的规模扩充到可以包含无限集的时候,就成为了不可数集,这也是我们马上要来证明的:

我们的证明方法是归谬法(Reductio ad absurdum), 也就是首先假设正整数所有集合的集S存在一种枚举方式,然后由此得出一个矛盾结论 --- 于是证明了假设前提(存在S的枚举)是错误、不可能的。

【注:为了避免自己翻的中文名时不时恶心到自己,一律用S代表它吧 (╯﹏╰)】

假设列表LS的枚举:

       L = S1,S2, S3 … 

其中S1,S2, S3每一个Si代表某个正整数集,L能够枚举所有的正整数集(包括有限和无限的),一切都还很美好。但这时定义一个新的正整数集(L)

 

(L) = {n | n is not in Sn}

【注:也就是说,△(L)参考L里的每一个集,然后根据该集的内容来尝试为自己添加一个元素。当集Sn正好没有元素n时,△(L)就为自己添加这个对方没有的数"n"

假如:S1 = {1, 3, 5, ….}    那么:      (L) = {}          // 尝试失败,1是S1的元素

         S2 = {1, 4}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= {2}      // 尝试成功,2 {1, 4}

         S3 = {1, 5}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= {2, 3} // 尝试成功,3也被加入了△(L)

(L)已经定义完毕,我们再回忆一下L是什么,L是一个包罗了正整数所有组合可能性的集,过去现在未来的所有元素是正整数的集,都是L的子集。那么自然的,△(L)也必然在L中有一席之地,所以我们假设存在一个m,使得Sm = (L)

于是瞬间L 就不好了(o) :根据定义,仅当m不是Sm的元素时,m才能收录到△(L),而现在Sm正好就是△(L),结论就是“仅当m不是△(L)的元素时,m才是△(L)的元素”。简直天大的笑话……既然不可能的结论出现了,那么最初的假设肯定是错误的,也就是S不存在一个枚举LS是不可数的!

正整数所有序列的集合是不可数的

The set ofall sequences of positive integers is not enumerable

现在我们考虑一个新的例子。首先还是确认一遍,正整数有限序列是可数的(结论在1.9中推出),但一旦它涉足到“无限”的大坑,或许下场就和上面的那位一样了。虽然这个结论其实很好得出,如果正整数所有序列的集合是可数的,那么我们马上就可以得出正整数所有集合的集也是可数的了(参考1.10的方法,<…>转换成{…}),但这已经证实是不可能的。但是为了介绍神奇的康托尔对角线方法(Techniqueof Diagonalization,我们可以先不管前面的经验,而去尝试直接证明;

同样是归谬法,假设L是正整数所有序列的集合S的枚举,则LnL中的nth序列。这时定义一个新的序列△(L)

       (L)  nth项等于Lnnth项加1,当Ln没有nth项的时候,则直接取1

       Thenth element of (L) is the positive integer which is 1 greater than the nthelement of Ln (and is 1 if Ln has no nth element).

即:

假如L的前三个序列是1. <1,4,5,7,6,8,9,3,4,4,6,7,. . .> 则△(L)的前三项就是:2,5, 1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2. <2,4,4,6,7,1,3,5,8,9,4,5, . . .>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3. <2,4>

【注:如果我们考虑大大地拓展上面三个序列,并且通过为让有限序列添加特殊占位符B而让每一行都是无限长度,我们就得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矩阵。比如沿用上面的例子的话前三列就是:

1. <1, 4,5,7,6,8,9,3,4,4,6,7, . . .>         ←那么△(L)就是矩阵对角线上的每个数加

       2. <2,4,4,6,7,1,3,5,8,9,4,5, . . .>           一,特殊情况是遇到B的时候,△(L)取一。

       3. <2,4,B, B, B, B, B, B, B, …>          (L)可以说是从L自己身上衍生而来的一 个“怪胎”】

     …………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于是矛盾冉冉而生。既然L包罗了所有的正整数序列可能性,那么△(L)自然也不过是L的一个元素,假设Lm= (L)。根据定义,△(L)mthLmmth不同,但Lm此时不是别的,正是△(L)自己!于是造成了△(L) ≠△(L)。同样的,正确的前提不可能导出错误的结论,我们的假设是错误的,S是不可数的L

实数集是不可数的

The set ofreal numbers is not enumerable

其实不必考虑浩瀚的实数范围,只考虑(0, 1)这个区间其实就足够了。比如0.10,  0.23123423….,  0.31415926….如果我们拿去前头的“0.”,那么小数部分可以看作是一个正整数序列。我们知道大于0小于1的数字可以是无穷精确的,因此数量无穷,最终我们得出的其实是一个包含一切可能性的正整数序列(是上面那位的亲兄弟),而正整数所有序列的集合已经证实为不可数。既然01之间的实数都“数不过来”,整个实数集也不可能是可数的L

 

2.10 有效过程EffectiveProcedures

如果一个过程(procedure)能够被一段有限的指令(instruction)所概述,那么我们称这个过程是有效的(effective)

并且每个指令都满足以下三个特征

       1、机械的(mechanical) :可以为通过计算机编程方式去执行它。

       2、确定性的(deterministic) :不像抛硬币,不会掺杂概率性【注:即逻辑正确的情况下,我们决定能够看到预期输出】

       3、在有限时间内可达成(finitely achievable):每个指令都在有限时间内执行完毕,不会一直运行到时间的尽头。

 

举个栗子,回忆一下我们小学时是如何做加法运算的。

            166             ①:把两个数字向右对齐上下摆放。

+        2124         <- ②:最开始从个位数开始,查询十以内的加法表

--------------------    

          3290         <- ③;如果该数位上加法结果小于10,那么直接写下结果在横线上。如果结果大于10,则把十位数上的数字进位。回到步骤②,但这次从下一位数开始计算,直到上下再也没有任何数字可以相加

 

以上就是这里所讲的“有效过程”,我们也为此写了一段运行此过程的指令(或曰步骤,当然这段指令还可以更严谨、精确),而且每一步指令都满足以上的三点要求:mechanicaldeterministicfinitely achievable

 

这里需要注意两点。第一:因为每一步都是确定性的,以及每一步的步骤也被阐明在了过程中,不同的人只要正确遵循步骤都肯定能得出同样结果。第二:在一个有效过程中可能包含循环(比如加法中的②),所以虽然单个的指令是有限时间内可达成的,但作为整体的过程,可能是一个永远无法停机的死循环……比如以下的这个有效过程:

       .输出1;跃进到步骤②

       .输出0;跃进到步骤①

 

2.11 可计算函数Computable functions

一个函数F:AB是可计算的(或曰有效可计算 effectively computable),当且仅当存在这么一个有效过程:输入aA,输出f(a)B

(我们允许一个偏函数partial function是可计算的。即当输入aA的时候,F无法提供任何与a的匹配,也就是说,F对于a这样的输入是未定义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要么F进入死循环,要么立刻停机而且不作任何输出)

 

然而目前为止,所谓的“有效过程”是一个直觉观念,我们给出的都还只是非正式定义,在数学意义上非常不精确。【注:而且看起来也不可能严格地被数学证明,正因如此,我们后面要接触到的丘奇-图灵论题还不能被称为定理,只能是假说】我们之后还会接触一些在数学意义上更严谨的、能够等价定义“可计算函数”的概念(图灵可计算函数、递归函数)。

 

------------------week2讲记翻译完毕 ---------------------